许画山《青阳堂文集》中有《江西某传》一篇,盖近事也,故讳其名。传曰:江西某,积恶两世矣。成进士,家居需次,念所以自忏者,乃改行,期年而双目盲。愤然曰:“吾积恶而第,积善而盲,是天之果不欲吾为善也。不然,何天之福淫而祸善也。”卒为恶如初。自是得医而双目豁然矣。某素以文字自雄者也,以瞽废,及复明,故技毕作,终以为某寿序坐蜚语弃市,时乾隆甲寅(1794)四月十一日(5月9日)。邓苑华云:“某,江西之南丰人,许子曰:‘当其第也,是祸之基也。及其瞽也,是福之堂也。天将以瞽薄其罚,某不悟,卒以两目易其元。’悲夫!书之以为稔恶者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