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◎吴烈女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
    湖州太湖滨绿葭湾吴烈女,以贫故养于夫家,夫曰李时新,佐父九皋治肆事于湖北,女独与姑居。姑与疏族李大炮通,时来饮酒,使女给事左右,女不肯,姑怒,扌失女无完肤。大炮与姑谋,并污之以塞其口,姑于是为好言诱女曰:“大炮有恩于汝夫,汝善事之,汝夫归,以汝为能报德也。”因出金跳脱与之曰:“此大炮所赠。”女取而掷之地。时六月六日,俗必食饣饣乇,姑与大炮共为饣饣乇,使女炊,女不肯炊,姑乃自炊之。炊熟,大炮与姑食,邀女共食,女不肯食,大炮强灌之,则啼而走。傍晚,女浴于室,大炮从暗中突出,欲走,门已闭,遂自后窗投于水。邻妪救之起,微有气,至夜半苏,复自投于水,竟死。

    族人以大炮逼奸致死报县,乌程令庄有仪素不解事,县人谓之“庄糊涂”者也。

    检验时,姑坚执大炮无逼奸事,竟以失足落水完案,时乾隆三十六年也。越二年,震泽县盗案发,大炮论实坐斩,众愤稍泄,而逼奸之案已结,无可翻,烈女不得邀旌典。至道光三十年,里人乃具呈当事,请旌于朝。归安方焘作征诗启以表彰之,有“千寻雪浪净涤淤泥,一片冰心朗昭河汉”之句。


如果你对冷庐杂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冷庐杂识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