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◎鹰角解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
    时宪书十一月改“麋角解”为“麈角解”,始于乾隆戊子年。高宗纯皇帝以为木兰之鹿,吉林之麋,角皆解于夏,惟麈角解于冬,曾于南苑验之,特正其讹。

    又命时宪书纪年仍增注六十一岁至百二十岁,使花甲环周,益绵寿世之庆,盖始于乾隆辛卯年云。


如果你对冷庐杂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冷庐杂识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