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宪书十一月改“麋角解”为“麈角解”,始于乾隆戊子年。高宗纯皇帝以为木兰之鹿,吉林之麋,角皆解于夏,惟麈角解于冬,曾于南苑验之,特正其讹。
又命时宪书纪年仍增注六十一岁至百二十岁,使花甲环周,益绵寿世之庆,盖始于乾隆辛卯年云。
卷五 ◎鹰角解类别:子部
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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