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张国梁逸事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佚名 书名:洪杨轶闻

    张国梁谋勇兼优,战无不胜,保障苏浙郡县垂七八年,吴越之人,至今尸祝。其后以兵饷大权,为共事者所掣肘,功败垂成,卒以身殉。其年少时逸事,有人所未尽知者,兹特采辑一二,以著英雄之气慨焉。

    公初名嘉祥,广东高要县人,美秀而文,恂恂如儒者,然喜任侠,介驰不羁。年十五之粤西,从其叔父学贾,顾心弗喜也。日与轻侠恶少年游,其党有为土豪所困者,公往助之。杀人犯法,官捕之急,遂投某山盗薮。盗魁奇其貌,以女妻之,女嫌其疏贱,不可。盗魁欲拔为己副,其党又不可。山中例呼魁为老大,其支党皆为兄弟,称自二、三、四、五以下。各以才能之大小,为次之先后,乃呼嘉祥为老么。么者,第十也。然每出劫必倍获,抗官军必告捷,群党皆惊服。一日山中粮匮,因往劫越南边境,名为借粮。越南人驱象阵来御,盗马皆奔。嘉祥使其党捕鼠数百,明日复战,掷鼠于地,纵横跳踉,象见之皆慑伏不敢动,遂获全胜,大掠而归。

    顷之盗魁病死,群党推嘉祥为盗魁。嘉祥有众万人,以兵法部勒之,与之约,曰:“凡劫官商毋得杀人,财货必留还十之一,俾得为商之资本,官民之旅费。”既而官军讨之,山中仓猝无兵器,嘉祥使人揭一竹竿以御兵器,战益久,则愈削愈锐,以刺人,无不死且伤者,又获大捷。然兵吏为所执者,皆礼而遣之,且具书自陈不得已为盗状,苟蒙赦宥,愿尽死力。

    及洪秀全反于金田,遣党招之,嘉祥拒不往,曰:“吾之为盗,非得已也。岂从叛贼者哉!”向忠武公荣提军广西,使绅士朱琦为书招之,嘉祥约官军压其巢,出御而伪败,乃悉招山中财物,散遣其党,使归为良。而自降于布政使劳崇光军前,改名国梁,得旨赏千总衔,归向公差遣。由此战必为士卒先,威名闻天下。

    盖公年十八而作盗魁,二十八而折节从军,为国虎臣,三十八而致命遂志。生平大小数十百战,善以寡击众,每出己意,坐作进止,率与古兵法暗合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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