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海捕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佚名 书名:清代之竹头木屑

    河南州县,凡奉有统行缉捕文书,则发海捕。海捕者,大率流丐为之,官亦与以票,三五成群,行至乡镇,遇店铺即送香一支,店中必优给以钱十文八文不等,较之平常乞食,难易迥殊矣。行约年余,则归缴票,谓之销差。其果能缉捕与否,初不问也。


如果你对清代之竹头木屑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清代之竹头木屑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