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当十大钱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佚名 书名:
清代之竹头木屑
咸丰时造当十大钱,然出京师即不可用,价日跌落,外省人入京者猝不易辨。或戏释之曰:“凡当十大钱,手中才取一文,看钱面却写十文,市中通呼为二十文。如用以购物,实准作平常制钱二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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