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倭文端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佚名 书名:
清代之竹头木屑
初派学生出洋,及入同文馆学习,曾文正谓应多派举贡生监,倭文端谓,举贡生监,岂可使学习此等事?卒如倭议。又定税则,文端谓烟酒琐碎之物,朝廷何屑科税,遂定烟酒食物不税之例。又条约定每年六部九卿堂官,分诣各国公使贺年,惟倭文端及祁子和侍郎,未尝一投刺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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