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◎守业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

    外高祖葛太常公八子,各授宅一所,迄今惟外祖之后尚世守其业。前年厅事几坏,贯一撤而治之,百余年之故物复光,而幼时嬉戏之地,依然如昨,可喜也。后堂稍一因循,遂不支。虽然,祖宗之业,子孙守之不坠,固可庆幸;不得已而腐败摧折,犹愈于转售他人,增彼此之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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