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●刺客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刘昌 书名:
县笥琐探摘抄
五代葛从简为忠武节度使,间许州富人有玉带,欲之而不可得。遣二卒夜入其家,杀而取之。夜,卒逾垣,隐木间,见其夫妇相待如宾。二卒叹曰:“吾公欲其宝而害斯人,吾必不免。”因跃出而告之,使其速以带献,遂逾垣而去,不知其所之。此与晋使鉏麂刺赵盾事相似。盾笃于君臣,富人笃于夫妇,皆足以感人,益见天理民彝之不可灭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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