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笔谈卷二 二 官 政

类别:子部 作者:沈括(宋) 书名:梦溪笔谈

    有一朝士,与王沂公有旧,欲得齐州。沂公曰:“齐州已差人。”乃与庐州,不就,曰:“齐州地望,卑于庐州,但于私便尔耳。相公不使一物失所,改易前命,当亦不难。”公正色曰:“不使一物失所,唯是均平。若夺一与一,此一物不失所,则彼一物必失所。”其人惭沮而退。

    有一位朝士,和王沂公有老交情,想要到齐州任职。沂公说:“齐州已派遣了人。”于是授与庐州的官职,他不去,说:“齐州地方的名望,比庐州卑弱,只是对于我个人而言比较方便罢了。相公若能不使一物失所,把前面的任命改换了,应该也不难。”王沂公用严肃的神色说:“要不使一物失所,只有均衡公平。如果夺一给一,这一方不失其所,那么那一方必定失其所。”这位朝士惭愧沮丧地退下来。

    孙伯纯史馆知海州日,发运司议置洛要、板浦、惠泽三盐场,孙以为非便,发运使亲行郡,决欲为之,孙抗论排沮甚坚。百姓遮孙自言置盐场为便,孙晓之曰:“汝愚民不知远计。官买盐虽有近利;官盐患在不售,不患盐不足,盐多而不售,遗患在三十年后。”至孙罢郡,卒置三场。近岁连、海间刑狱、盗贼、差徭,比旧浸繁多,缘三盐场所置积盐如山,运卖不行,亏失欠负,动辄破人产业,民始患之。朝廷调发军器,有弩桩箭干之类,海州素无此物,民甚苦之,请以鳔胶充折。孙谓之曰:“弩桩箭干,共知非海州所产,盖一时所须耳。若以土产物代之,恐汝岁被科无已时也。”其远虑多类此。

    史馆孙伯纯任海州知州的时候,发运司决议设置洛要、板浦、惠译三处盐场,孙伯纯认为不便利,发运使亲自到郡,决意要做,孙伯纯反对,力排众议态度十分坚决。百姓挡佐孙伯纯诉说办盐场的便利,孙伯纯晓之以理说:“你们这些愚民不懂长远的计谋,官买盐虽有眼前利益,官盐怕的是卖不出去,不怕盐不足。盐多而卖不出去,会在30 年后留下祸患。”到孙伯纯罢去州郡职位,海州终于还是设置了三个盐场。近年在连州、海州间刑狱、盗贼、徭役,比往年增多,就因为三个盐场所置的盐堆积如山,运卖不行,亏欠很多,动不动就使人破产,老百姓才把它看成祸患。朝廷调发军器,有弩桩箭于等等,海州向来就没有这些东西,百姓很为此而苦恼,请求用鳔胶代替。孙伯纯说:“弩桩箭干,大家都知道不是海州所产,不过是一时的需要罢了。如果用土产品去替代,恐怕你们每年被判定上交鳔胶就没有穷尽了。”孙伯纯的考虑问题之远多类似于此。

    孙伯纯史馆知苏州,有不逞子弟与人争“状”字当从“犬”当从“大”,因而构讼。孙令褫去中带,纱帽下乃是青巾。孙判其牒曰:“偏旁从大,书传无闻;巾帽用青,屠沽何异?量决小杖八下。”苏民传之,以为口实。

    史馆孙伯纯任苏州知州时,有不得志的年青人与人争“状”字应当从“犬”,还是应当从“大”,

    因此而打官司。孙伯纯叫他们剥去中带,纱帽下竟是青巾,孙伯纯在他们的状纸上判道:“偏旁从大,书传没有听说过;巾帽用青,与屠夫卖酒的人有什么两样?量刑判决小杖八下。”苏州百姓把它作为话柄流传。

    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。崇阳多旷土,民不务耕织,唯以植茶为业。忠走令民伐去茶园,诱之使种桑麻。自此茶园渐少,而桑麻特盛干鄂、岳之间。至嘉祐中改茶法,湖、湘之民,苦于茶租,独崇阳茶租最少,民监他邑,思公之惠,立庙以报之。民有入市买菜者,公召谕之曰:“邑居之民,无地种植,且有他业,买菜可也。汝村民,皆有土田,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?”答而遣之。自后人家皆置圃,至今谓芦菔为“张知县菜”。

    张忠定尚书任鄂州崇阳县令时,崇阳有很多空地,当地的百姓不从事耕织,只以种茶为业。张忠定令百姓挖掉茶园,引导他们种桑麻。从此茶园逐渐减少,而种植桑麻在鄂州、岳州之间非常兴盛。到嘉祐年间修改茶法,湖、湘一带的人民,为茶租的繁重所苦,唯独崇阳县的茶租最少,当地人看到其他邑县的情形,思念张忠定的好处,建立了一座寺庙来报答他。村民有上街买菜的,张公叫来对他说:“住在邑县的人,没有土地种植,又有其他职业,买菜是可以的。你是村民,都有土地,为什么不自己种菜而花钱买菜?”用板子打过之后让他回去。从此之后家家都置菜园,到现在称芦菔为张知县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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