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•孟冬纪第十 异宝

类别:子部 作者:吕不韦 书名:吕氏春秋

    【原文】

    四曰:古之人非无宝也,其所宝者异也。孙叔敖疾,将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数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为我死,王则封汝,必无受利地。楚、越之间有寝之丘者,此其地不利,而名甚恶。荆人畏鬼,而越人信禨。可长有者,其唯此也。”孙叔敖死,王果以美地封其子,而子辞,请寝之丘,故至今不失。孙敖叔之知,知不以利为利矣。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,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。五员亡,荆急求之,登太行而望郑曰:“盖是国也,地险而民多知;其主,俗主也,不足与举。”去郑而之许,见许公而问所之。许公不应,东南向而唾。五员载拜受赐,曰:“知所之矣。”因如吴。过於荆,至江上,欲涉,见一丈人,刺小船,方将渔,从而请焉。丈人度之,绝江。问其名族,则不肯告,解其剑以予丈人,曰: “此千金之剑也,愿献之丈人。”丈人不肯受,曰:“荆国之法,得五员者,爵执圭,禄万檐,金千镒。昔者子胥过,吾犹不取,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?” 五员过於吴,使人求之江上,则不能得也。每食必祭之,祝曰:“江上之丈人!” 天地至大矣,至众矣,将奚不有为也?而无以为。为矣,而无以为之。名不可得而闻,身不可得而见,其惟江上之丈人乎!宋之野人耕而得玉,献之司城子罕,子罕不受。野人请曰:“此野人之宝也,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。”子罕曰: “子以玉为宝,我以不受为宝。”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”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抟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、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所取弥精;其知弥粗,其所取弥粗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古代的人不是没有宝物,只是他们看作宝物的东西与令人不同。

    孙叔敖病了,临死的时候告诫他的儿子说;“大王多次赐给我土地,我都没有接受。如果我死了,大王就会赐给你土地,你一定不要接受肥沃富饶的土地。楚国和越国之间有个寝丘,这个地方土地贫瘠,而且地名十分凶险。楚人畏惧鬼,而越入迷信鬼神和灾祥。所以,能够长久占有的封地,恐怕只有这块土地了。”孙叔敖死后,楚王果然把肥沃的土地赐给他的儿子,但是孙叔敖的儿子谢绝了,请求赐给寝丘,所以这块土地至今没有被他人占有。孙叔敖的智慧在于懂得不把世俗心目中的利益看作利益。懂得把别人所厌恶的东西当作自己所喜爱的东西,这就是有道之人之所以不同千世俗的原因。

    伍员逃亡,楚国紧急迫捕他。他从事登上太行山,遥望郑国说:“这个国家,地势险要而人民多有智慧,但是它的国君是个凡庸的君主,不足以跟他谋举犬事。”伍员离开郑国,到了许国,拜见许公并询问自己宜去的国家。许公不回答,向东南方吐了一口唾沫。伍员再拜接受赐教说;“我知遭该去的国家了。”于是往吴国进发。路过楚国,到了长江岸边,想要渡江。他看到一位老人,撑着小船,正要打鱼,于是走过去请求老人送他过江。老人把他送过江去。伍员问老人的姓名,老人却不肯告诉。他解下自己的宝剑送给老人,说:“这是价值千金的宝剑,我愿意把它奉献给您。”老人不肯接受,说;“按照楚国的法令,捉到伍员的,授予执圭爵位,享受万石俸禄,赐给黄金千镒。从前伍子胥从这里经过,我尚且不捉他去领赏,如争我接受你的价值千金的宝剑做什么呢?”伍员到了吴国,派人到江边去寻找老人,却无法找到了。伍员每次吃饭一定要祭祀那位老人,祝告说;“江上的老人!”天地之德大到极点了,养育万物多到极点了,天地何所不为?却毫无所求。人世间,做了有利于别人的事,却毫无所求,名字无法得知,身影无法得见,达到达种境界的恐怕只有江边的老人吧!

    宋国一个农夫耕地得到了一块玉,把它献给司城子罕,子罕不接受。农夫请求说:“这是我的宝物,希望相国赏小人脸而把它收下。”于罕说;“你把玉当作宝物,我把不接受别人的赠物当作宝物。”所以来宋德高望重的人说;“子罕不是没有宝物,只是他当作宝物的东西与别人不同啊!”

    假如现在把百金和黄米饭团摆在小孩的面前,小孩一定去抓黄米饭团了;把和氏之壁和百金摆在鄙陋无知的人面前,鄙陋无知的人一定拿走百金了。把和氏之壁和关于道德的至理名言摆在贤人面前,贤人一定听取至理名言了。他们的智慧越精深,所取的东西就越珍贵,他们的智慧越低下,所取的东西就越粗陋。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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