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六 王阳明先生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先生起征岑猛。启行过郡城。前驱一人冲道。絷之。盖军法也。有陈生者。将从之受学。问知。状曰。是且威乡里。遂去之。阳明闻颇悔。大减导从去。

    四友斋一款云。阳明既擒宸濠。囚于浙省时。武宗南幸。驻跸留都。中宫诱其令阳明释放还江西。以待圣驾亲征。差二中贵至浙省谕旨。阳明责中官具领状。中官惧。其事乃寝。

    先生擒宸濠。知诸边将领兵至江西。欲令释放。俟上至。亲与战。擒之。不得已。将濠取浙河北上。至杭州。以濠付臬司狱。适太监张永至浙。与语。知其可信。遂以付之。后诸人谗毁。终得永之力免于祸。此时中贵气焰赫然。乃能责之具领状耶。

    又云。阳明广东用兵回。经兰溪城下。过时。章文懿尚在。阳明往见。在城外即换四人轿。屏去队伍而行。盖阳明在军中用八人轿。随行必有队伍也。至文懿家。阳明正南坐。茶后。有一人跪在庭下。乃文懿门生。曾为广中通判。以赃去官。欲带一功以赎前罪。文懿力为之言。阳明曰。无奈报功本已去矣。然本实未行。人以为文懿。似多此一节。余谓诚朴之人。易为人所欺。然心实无私。言之益见其厚。

    枫山先生卒于嘉靖元年。阳明广东用兵在六年。远不相及。事平七年。阳明告归。卒于南安舟中。未尝生回。经兰溪城下也。为门人请托。先生必不为。阳明有道人。可不可。自然以情告。宁有未发本而诞言已发之理。狙诈之术。庸人所羞。而谓阳明为之。且以对长者乎。或者江西俘宁王过兰溪。相会未可知。要之。先生决不为一门人力言。果言。阳明必有以处决。不作诞语也。

    又云。章朴庵。名拯。枫山之侄。释褐为给事中。后官至工部尚书。清操淳朴。略与枫山等。其致仕回家。有棒余四五百金。枫山知之。大不乐。曰。汝此行做一场买卖回。大有生息。朴庵有惭色。

    枫山先生卒时。朴庵方为布政。治其丧。请恤典。比尚书忤旨归。则先生卒已十余年。俸余五百。足见清操。何大不乐。先生素待人以礼。叔侄之间。义不掩恩。买卖生息之言乃市井小人之口。先生决无此语也。

    又云。武宗未年。当弥留之际。杨石斋已定计擒江彬。然彬所领边兵数千。为彬爪牙者。皆劲卒也。恐其仓猝为变。计无所出。因谋之于王晋溪。晋溪曰。当录其扈从南巡之功。令至通州听赏。于是边兵尽出。而江彬遂成擒矣。

    武宗晏驾在十六年辛巳三月十四日。杨石斋即以遗诏散豹房威武营官军。至十八日。诱江彬入内。奉皇太后密旨。擒付狱中。石斋故与晋溪相左。前十二月改晋溪于吏部。以王宪代为兵部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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