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十一 贤母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陆天全完。为冢宰。母夫人叶氏贻书以物禁太盛为戒。陆败籍没。叶亦逮诏狱。神色怡然。后出狱。死于长安官舍。人咸智而伤之。叶之幼也。庭有积水。一儿溺焉。女伴曳之。愈沉。叶夺而纵之。儿遂起。识者谓有司马公之风。

    冯南江父子忠孝。人人知之。然当被逮考掠时。讹言汹汹。欲籍其家。家人奔溃。其母吴氏挈孙行可入京。沥血为疏奏曰。儿戆无状。万有余罪。但妾临年。不忍见子刑僇。愿身赎孤以延嗣息。事虽不报。而行可卒申其说。末减戍雷。犹得补考绩。封吴太孺人。世庙英明。宁可溷请。盖亦深鉴慈德而默以旌之矣。御史归。遂葺慈训堂以居。今御史父子有祠。而于太孺人竟何如也。

    我郡守栗公祁。号东阳。东昌夏津人。余年十二。以童子试。望见之。白皙丰下。岳岳有神。清操振绝。公生一二岁孤。母萧。年二十二。抚之。贫甚。一夜风雨大至。抱儿起坐。壁坏压焉。邻妇举火照之。颓楹覆砾。室中之物皆虀粉。母子被发裂裳。体肤皆无恙。遂持长斋以报神贶。后公为山西参政。殁。萧尚在。教二孙。时中、用中。有才名。世其家。

    栗饮量甚洪。过吾里董宗伯宅。巨觥犹未洽。睨海斗。可容三觔。侍者持以前。戏曰。此泰大。不能任。宗伯即以寿。平饮自如。将毕。又曰。不可再。凡三进。乃怡。就坐。鬯饮而别。然公颜色不变。若未尝饮者。迁官抵苏州。一面檠。乃衙中物。母夫人见之惊。令役持还。

    李及泉颐。母夫人张氏有贤行。怀妊时。流贼入境。往山穴避之。适其兄遇于涂。曰。彼穴人众。不可居。余家近地可避。遂从之去。甫入而寇至。寇退。往视前一穴。则石崩。百十人皆虀粉矣。及泉守我湖。有名。余出其门。后官右都御史治河。闻命不怿。到官即殁。盖有先兆也。

    少宗伯张玉阳。名一桂。既卒。母太安人刘氏治家。斩斩有法。裕于宗伯存时。诸孙皆成立为诸生。年九十一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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