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十五 禁狱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我朝制度严密。尤慎于刑狱。二祖多由锦衣卫发落。此所谓天断也。不必言。自后必经法司招拟以上。然事于宫禁。如天顺丁丑徐正、嘉靖壬寅扬金英两狱事。如何成招。成则非臣子所敢言。不则事体重大。无径自下手之理。若曰旨出宫中。自来无内降极刑之事。况刑人于市。谁人莅之。即如郭中允之戮。亦必会议题本。方票严旨行事。则以前两事。诸公试设身处此。当如之何。大约变出理外、事外。顷刻立决。并其藁削去。与逆人骨肉俱化为灰烬。而亦不没其实。着之录中。春秋内大恶不书。讳之也。讳者。不忍言也。甚之也。文字简严。书法隐然自见。况又有素臣之手在。至刘文泰一案。虽不可并论。然武皇未登极。即已下狱。孝皇未葬。加杖尽法。则罪人既得。无烦它说矣。


如果你对涌幢小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涌幢小品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