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二十八  十应奥论

类别:经部 作者:邵雍 书名:梅花易数

    “十应”固出于“三要”,而妙乎“三要”。但以耳目所得,如见吉兆,而终须吉;若逢凶谶,不免乎凶,理之自然也。然以此而遇吉凶,亦有未然者也。黄金白银,为世之宝,“三要”得之,必以为祥。“十应”之诀,遇金有不吉者,利刃锐兵,世谓凶器,“三要”得之,亦以为凶;“十应”之说,遇兵刃反有吉者。又若占产见“少男”,“三要”得之,为生子之喜;“十应”见少男则凶。占病遇棺“三要”占之必死,“十应”以为有生意。例多若此,是占卜物者,不可无失应也。

    【白话释意】

    十应是从三要中而得来的,其内容差不多与上述各应相差不多。但是在有些地方,这些外应,就有相反的意义。比如:三要中,见黄金白银为吉,而在十应中,见黄金,白银就不吉;在三要中,见利刃,兵器则为凶,而在十应中,见兵器反为吉;在三要中,见少男则为生男孩,而在十应中,见了少男,就是有凶事;三要中,见棺材,则为病人死,而在十应中,见棺材,为有生的希望,等等。为什么会有相反的条目出现呢?原来三要,是眼看、耳听、心思,在眼观耳听得来的外应,一般比较接近自然推理,即见吉兆为吉,见凶兆为凶,见宝物为祥瑞等等,这是一般性的情况,但有的时候,也有不应验的,见吉兆而为凶事,见凶兆而为吉事。这种情况一般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少,但还是有这种情况出现。就如上面所说,这样,不就成了没有应验吗?邵康节先生认为,这种情况不是不应验,而是《易经》中所说的另一种格局:反八格。但是,虽然是有理有依的,可是怎么来区分这种特殊情况呢:这就是我们在这里所要介绍的十应内容。邵康节认为,十应是出于三要,但是其奥妙的地方必三要还要灵验。它必三要分得更细,而且更加具有灵验度。

    在十应中,再加上体卦、用卦的内容,以及内卦、外卦的内容,综合起来考虑问题,并非如三要之中所说的见到什么物品,就能说吉断凶。在看体卦、用卦中,以看体卦为主。在看内卦、外卦中,以看内卦为主。内卦吉而外卦不吉,基本上断为吉。内卦凶而外卦吉,基本上断为不吉。如果内外卦都是吉卦,则为吉。内外卦都是凶卦,则为凶卦。这段内容是邵康节先生渗入了古人看贞卦、悔卦的内容,也溶于《梅花易数》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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