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•弘治纪 ○两人不可执按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吕毖 书名:明朝小史

    太监何文鼎以皇亲入禁城,观灯诸事极言,下锦衣卫杂治,究所主者。文鼎曰:有两人,但不可执按。曰:姑言之。曰:孔子、孟子也。文鼎死,犹能于禁中拽铜缸作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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