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之张也,直则不可立,必也回而曲之;轮之转也,方则不可行,必也揉而圆之;处世亦然。虽然,屏必有幅,轮必有轴,屏虽欲曲不可不齐,轮虽欲圆不可不正,君子自处也亦然。
士大夫处世能绝四语,可与论道矣。一曰耳语,一曰目语,一曰手语,一曰足语。占嗫而谈者,私也;睇笑而谈者,险也;握手而道者,伪也;蹑足而告者,昵也。言堂满堂,言室满室,在朝言朝,在家言家,君子之言如是。
漏刻之人,受命于水,水涸则降;影灯之人,受命于火,火熄则止,其升降动止有制之者也。人之在声华势利亦然,得则神王,失则气汨,制在外也。夫惟立命在我而不为外物所制,几于道矣。
更色而不更叶者,松柏也;更叶而不更条者,众木也;更条而不更根者,百草也;更根而不更种者,五谷也。故五谷之命在种。
近世士大夫有四字宝诀,自谓救时良方,不知其乃膏肓之疾也:进退人材用“调停”二字,区画政机用“作用”二字,此非圣贤之教也。夫贤则进,否则舍,何暇调停?政可则行,不可则止,何烦作用”君子以调停为名,而小人之朋比者托焉;君子以作用为才,而小人之弥缝者借焉。四字不除,太平不可兴也。
天下将有乱萌,固不可养,亦不可激,养之乱,激之亦乱。依阿唯诺以延岁月,一旦乱成,坐视其败,此养者成之也;引绳批根,吹毛洗垢,使之情见势极,一发而溃,此激者成之也。养之敝常在大臣,激之敝常在小臣。大臣忘身以为国,则分内事不可模棱,小臣奉官以守法,则分外事不必越俎,天下事乃可言矣。
大臣之义在于体国,小臣之分在于守官。何也?大臣位尊寄重,与君国同其休戚,非一官之守能尽。而上之所以责之者,亦不止于所守之官而止也。如吏、兵之会推,礼曹之会议,刑曹之会审,凡大赏罚、大典礼,无不使六卿共之,非若寻常政体一部可得专也。奈何以一官自画而秦、越?国家之安危,噤不出声,非大臣之义矣。至于部司之臣,本无言责,凡钱谷、甲兵、礼乐、刑名,各守其官以承其长,夙夜在公,不懈于位,其官尽矣。上之所以责之,亦止于其官之内,未尝以钱谷责之吏兵,以礼乐责之法官也。后世士风日漓,趋名嗜进,往往舍其官之所当守而忧其责之所不及,非小臣之事矣。此何以故?大臣以长厚为体,而不思义所当重,小臣以建白为名,而不思职有所专也。夫使大臣不忧国而小臣不守官,国家之事,必有难言者矣。
士之气节盛衰亦有时哉!有唱而后和,有锐而复竭,以皆非义理之勇也。本朝如靖难之举,死者不下十百,至于土木之难,寂然不过一二,如嘉靖大礼,举朝争之,死且窜者,不下数十,至于易世之后,如庙祧之递迁,两宫之推崇,亦有许大事体,复寂然无一人言者。何也?士之举动犹风也,飘风大和,冷风小和,风之所过,万窍怒号,风之所止,一尘不动,且再鼓则衰,三鼓则竭,气亦有所尽也。若夫义理之勇,千万人倡之而不加,千万人阻之而不止,当寂则为处女,当锐则为脱兔,岂系风气哉?
人臣之犯颜直谏,非以为名也。凡以冀上之从也,上从之而不受其名,则主臣俱荣;上不从而已受其辱,则过归于上,而名成于下,非纯臣之本心矣。且夫臣子之于君父,固欲得其欢心,非以弗意为愿也。君父之喜,自必以为荣,君父之怒,自必以为辱,乃臣子之常耳。今也以为名之故,而成其为利之实,遂至以君父之喜为辱,而以君父之怒为荣,无乃非臣子之情乎?夫求其喜而不得以至于怒,是求其荣而不得以至于辱也,恐惧修省若将无所容,如曰“父母之不我爱,于我何哉?”如曰:“臣罪当诛兮,天王明圣”,则庶乎不失臣子之义,而利名亦可永誉矣。倘以此骄人,以此轻世,恐有道者祝之,不免发一笑尔。
天下之事,平时患在操切,临难患在牵制。操切太过,则变以刻成,牵制太过,则机以懦失。此祸乱之所由兴也。
处天下人,心不可不虚,虚则无难处之人;任天下事,心不可不实,实则无难任之事。
当事之人如柁师然,风恬浪静,一泻千里,柁师可以享其逸;洪涛巨浸,戚地连天,柁师可以见其能;惟至于万斛之舟胶于中流,寸尺不能进,左右无所倚,虽有天下之神巧,不能几矣。
以事劳心者,事受之;以理劳心者,理受之。事受之者,物有其则,心无与也;理受之者,理有其趣,心无与也。惟以心劳心者,心受之,其伤必多,何谓以心?妄念是已,智故是已,阴谋是已。
为大臣者,不惟不当有保位之心,即保名之心亦不可有。一有保位之心,则利害之说得以中之,一有保名之心,则毁誉之说得以中之。利害之说入,则有所趋避,其志不行,毁誉之说入,则有所顾忌,其志不行。然则,惟利国家社稷不尔。
君子欲为天下用,则有不必用之心乃可用也。有不必用之心,则其身可去可留,而宠辱得失一无所动,然后惟我所行,而无所趋避,所谓以瓦注者巧也。古人所为重恬退澹泊之士,非止奖其品地,实以恬退之士无富贵利达之心,而天巧全使之效用,必能为人所不敢为,而大有益于国家。
士人持身之节,有关于道义者,视一介如泰山;大将用兵之略,有系于安危者,视千金如粪土。夫以持身之节而律师之法,天下所以少成功也。
人之于虺蛇也,恶之而不怒也,其于虎狼也,畏之而不怒也,夫诚畏且怒也,避之已矣。安有见虎狼虺蛇而裂眦指发以必求一逞者乎?
求治不可太速,疾恶不可太严,革弊不可太尽,用人不可太骤,听言不可太轻,处己不可太峻。
人之年寿长短,元气所禀,本有厚薄,然人能善养,亦可延年。如烛有长短,使其刻画相同,则久暂了然,若使置长烛于风中,护短烛于笼内,则以彼易此,未可知也。故养生之说不可不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