帛书易之义 第三章

类别:经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汉帛书周易

    子曰:……禁□也。子曰:……既穷□而……“晋如秋如”①,所以辟

    怒……“不事王侯”②,□□之谓也。不求则不足以难……。《易》曰:……

    则危,亲伤□□。《易》曰:“何校则凶,屡校则吉。”③此之谓也。子曰:

    五行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用,不可学者也,唯其人而已矣。然其利□

    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。

    【白话】孔子说:……禁……。孔子说:…既穷……而……“晋如秋如”

    这条爻辞告诫人们如何避免发怒。……“不事王侯”……之谓也。无所求也

    就不会酿成灾难……《周易》说:……则危,亲伤……。《周易》的《筮盍》

    卦尚九“何校灭耳”则凶,初九“屡校灭趾”则无咎。讲的就是这个道理,

    孔子说:“五行……用,不可学者也,唯其人而已,但是其利……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①晋如秋如:《晋·六二》爻辞。②不事王侯:《蛊·尚九》

    爻辞。认为“不事王侯”是“高尚其事”。③《筮盍·尚九》爻辞“何校灭

    耳凶”,初九爻辞“屡校灭趾,无咎”。

    【讲解】这一章残缺较多,从残存的几条爻辞来看,是孔子引用卦爻辞

    讲道理,解释《易》之义的一种形式。这里提到五行,可能是孔子用五行解

    说《周易》的一种方式。这种方式在《二三子问》和《要》中都运用过。《二

    三子问》云:“圣人之立正也,必尊天而敬众,理顺五行,天地无困”,“德

    与天道始,必顺五行”。《要》说:“又地道焉,不可以水、火、金、土、

    木尽称也,故律之以柔刚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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