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○列朝 【朝觐官进献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近以国用匮乏,议加田赋,加关税,以至搜索赎鍰,且有“无碍官银”之说。夫既曰官银,那有无碍之理,真掩耳盗铃也!当穆宗戊辰外计时,陕西副使姜子羔者上言:朝觐官各有路费及馈遗私帑,宜令进献羡余以佐国计。且限为定制:布政司三百两,按察司二百两,苑马行太仆一百两,运司府正二百五十两,府佐一百两,州县正官二百两,州县佐五十两。上曰:“进献非事体,且国用亦不藉此。其勿许。”

    且并禁入朝官员不得借觐名科派。大哉王言,与岁进月进者天壤矣。姜未几即转行太仆,稍示裁抑,犹有太平气象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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