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○宫闱 【宪宗废后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宪宗登极,以天顺八年七月廿一日,册立吴氏为皇后,已诏告天下矣。至本年八月廿二日,复下诏曰:“太监牛玉,偏殉己私,朦胧将先帝在时选退吴氏,于圣母前奏请立为皇后。吴氏言动轻浮,礼度粗率,略无敬慎之意。今废

    斥吴氏,退居别宫闲住。”盖中宫正,位甫满一月耳。又下诏云:“牛玉论罪本当处决,念先帝时曾效微劳,与吴熹都饶死,押发南京孝陵种菜。”后父都督同知俊戍登州,子雄随之。至本年十月十二日,又立王氏为皇后。诏中谓先帝临御之日,尝为朕简贤淑,已定王氏,育于别宫以待期,不意内臣牛玉云云。

    盖吴氏之得罪,实由万妃受挞而谗之,其祸遂不可解。而王氏即孝贞皇后,能委曲下之,故得安于位,在孝宗朝称皇太后,武宗朝称太皇太后,加尊号曰“慈圣康寿”。母仪两朝,寿过八十。夫岂偶然?废后吴氏,至成化末年尚在西宫,孝宗为万贵妃所忌,赖吴氏保护以全。至弘治初,孝宗以吴后抚育恩,命供给俱如后礼,至正德四年正月十六日薨逝。

    按天顺八年三月初八日,皇太后圣谕:“皇帝婚期在迩,必得贤淑为配。先时已常选择,尚虑有司遗忽,礼部具榜晓谕京城内外大小官民之家,素有家法女子,年十五至十八者,令其父母送来亲阅。”时去睿皇升遐才五旬,而遽下此诏,盖宗祧之计重也。此事在谢文正公弘治元年疏抗之前,当时不以为非。至正德元年八月,武宗大婚,纳孝静皇后夏氏,遂已备设六宫。时去衔帝升遐,亦甫窬年耳。且圣龄止十六岁,少于孝宗三年。则谢已为少傅次揆,正受遗当轴,却不闻一语救正,岂蹇谔于宫僚,而循默于宰辅耶?不可得而知矣。

    英宗大婚时,年亦止十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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