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双月吏部大选,则吏部堂官,率选司官入内铨除,吏科都给事中同入,看打选官印子,挂榜登簿,
以待总缴入内。虽大权不得干预,亦寓监制微意焉。是日例赐酒饭于内,则吏部尚书上会,都给事下席。此在掖垣之体,已自尊重。至今上辛卯,钟给事羽。正拜吏科都,上疏争之,谓故事,都谏与冢宰俱上座,自近年吏科臣陈三谟,谄媚要津,自贬下席。且以兵部选官,兵科与大司马并列为证,力请改正。
其事迄不行,今下座如故也。按太宰表率百僚,自非他曹可比。
即吏兵体例不同,不为无说。先朝当久有定制,未必三谟之罪,此说未知何据?在事耆夙大老,亦不一为折衷,何也?
吏部大选,加午饭一顿,兵部则无之,其体已自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