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○礼部 【不识方印】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
万历野获编
本朝印记,凡为祖宗朝额设者,俱方印,而未入流则用条记。其后因事添设,则赐关防治事,即督抚大臣,及总镇大帅亦然。俱得带印绶,则谓之印亦可。近年有一嘉定令,起家癸丑进士,故南产,世席纨绮,初视事,所属有二巡司,其一司具申文于县令,用钦降方印于年月上。此令阅之大怒,批云:“何物卑官,辄敢藐视上台?私用方关防,法当重究。”其巡检骇惧,走谢引过,且诉:“此印自国初颁降,凡申抚按各台俱然。今老爷嗔怪,是后再不敢用矣。”此令内惭,阳责詈而遣之。凡关防未有方者,此等学问见识,不特可恨,亦可哀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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