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科有录呈御览,其三世父祖爵秩,但直书某官,如尚书侍郎以至郎官及外寮,并不书所官何部分何地方,此例相沿已久。近日始有分析写某地者,最为失体。若曾削籍,则空白如庶民;曾降级,则书现任或所终之官。非若私行序齿录,可以前衔混入者。近见今上丙戌科登科录,湖州人潘大复,父名季驯,以太子少保刑部尚书为民,时尚在家未复官,其名下竟空不书爵位,最为得之,然亦故事相传如此。
至于二甲第四名查允元者,杭州人,其父查志立,名下书参政。
余按志立虽曾为大参,以计典左官,后补参议,以事褫职,归田已久,从未牵复,安得仍称故官?君父之前,似不宜诡饰,而在事亦无纠正之者。其后纷纷不可胜纪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