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乐初,逮至嘉兴知县李鉴,鉴言“臣诚有罪,幸陛下矜恕。”上问何罪。左都御史陈瑛言:“鉴受命籍奸党姚瑄,瑄弟亨当连坐,而鉴不籍亨。”鉴言:“初奉都察院文止瑄,未有亨姓名。”上曰:“罪至于籍不轻矣,虽当连坐而不籍,亦慎重之意。知县无罪,其释之。”鉴为吾邑令,治状不知云何,但姚氏被其厚恩,几以身殉之,赖上圣明得免。
盖瑛之虐焰已布闻,上亦稍厌之矣。至永乐七年,新进士王彦,自陈家与奸恶外亲有连,“今闻朝廷已下本贯籍臣家,臣虽中进士,实罪人,应就系。”上曰:“学至中进士,亦成材矣。
有罪能自陈可矜,并其家宥之。”至十年,浙江送至奸恶郑公智外亲宋濂之孙,请如法罪之。上曰:“濂儒者。事皇考于开创有劳,其孙子虽奸恶之亲,念濂当宥,可遣归。”是时上心已悟奸党株连之滥,俱出陈瑛罗织,瑛旋以罪诛死,故解网之仁如此。李鉴旋召入为御史。其冒重辟救无辜,直当于古人求之,吾邑宜尸而祝之者。
永乐初,发教坊及浣衣局,配象奴,送军营奸宿者,多黄子澄、练子宁、方孝孺、齐泰、卓敬亲属,而其他奸恶则稍轻矣。其逢迎上意,俱陈瑛一人,即赤族不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