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○刑部 【赵麟阳司寇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赵麟阳(锦)司寇,初以云南清军御史,劾严分宜父子,世宗怒,逮至京,拷掠定罪,分宜恨之甚,条

    旨杖一百棍为民。上抹去“杖一百棍”四字,止削籍归。隆庆初,诏起故官,历中丞,抚贵州,道经袁州。时分宜卒已数年,槁葬道左,赵恻然伤心,为请于其地监司,创置守豕人以护之。万历初,为南冢宰,与江陵稍忤,因唆其私人劾去。江陵败,起为北总宪。正遣大臣往楚籍张氏,赵又上疏请宽之,因得小缓。其不徇私怨如此。时邱月林(橓),为刑部侍郎,为籍江陵使者。邱有清望,而性偏戾,为给事时,楚中抚臣方廉,以五金遗之,邱辄上疏发其事,方因罢去,江陵恶其不近人情,后以贰卿归里,屡荐不起,则江陵厄之也。及衔命入楚,东阿于宗伯(谷峰)此泄忿,贻书为宽解甚切。比籍产时,邱用刑过峻,致江陵长子峻修自缢,而后少解。邱晋南太宰,未几卒。

    子云章举乙丑进士,早夭无子,以侄云肇为后,举戊戌进士。

    赵、邱二公,俱一时重望,一解仇,一修怨,不同乃尔。赵、浙之余姚人。邱、山东诸城人。

    又一赵锦,正德丁丑进士,北直良乡人,官兵部尚书,以嘉靖三十年,论戍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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