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○刑部 【逸囚正法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江陵当国时,持法不少假,如盗钱粮四百两以上,俱非时诛死。吴中有银工管方洲者,私用官帑千金,事发问斩。奏请旨下即正法,暂系苏州卫之镇抚司狱。时押狱者王百户,即管见女姻也,防范稍疏,听其出入。一夕忽叛逸,上台震怒,即以主者代其罪收禁之,百户家故温,出重赏募人,四出搜讨。当事亦悯其苦,督捕役甚急。微闻有浮海行者,踪迹可疑,乃南至闽广近海诸地,无不遍历,杳无消息。捕者意已阑,理归装矣。一日至香山坳,忽传走洋败船飘至,姑往观之,则桅舵俱失,寂无人声,仅火舱留一二垂死者,则管在焉。

    诸役大喜,绐之曰:“吾辈亦将入南夷市贩,今如此危险,决意归矣。子可偕我行,子事已经大赦,忽虑也。”遂拉之还吴,时旨已下,迟三日百户者赴市矣。比管至,立释之。吴人骇叹天纲之巧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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