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【劾大珰子弟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补遗

    武宗朝刘瑾败后,次年礼科给事中陈鼎,劾奏河南乡试第七名廖铠,乃镇守太监堂之侄,参随锦衣指挥使鹏之子,本福建人,冒河南籍乡试入彀,乞命礼部削去试录铠名,照例问革,并治有事科场者之罪。上命除铠名,而贷执事试院者。继而巡抚河南都御史邓洋,又奏河南盗起,皆由镇守太监廖堂与其弟鹏,括利害人所致,乞正典刑。诏降鹏二级,为指挥佥事,南京闲住,仍鬻其私宅。鹏大窘,欲求救于朱宁,思宝货无当其意者,乃令后房所宠,出入宁家,宁遂留之,因其兄疏辨并鹏复职,是时逆瑾虽诛,八党正炽,而鼎,一言,遽革权珰从子之籍。又贼宁方冒国姓,自称皇庶子,仅能止廖鹏之锈秩,而邓洋之言,初未尝以为非也。及陈鼎以言事忤旨,内批鼎附瑾估价匿,匿字下当或脱一报字,下之诏狱,固权幸为廖鹏报仇,然以吏部尚书杨一清之救,得释罢归。盖是时公

    道犹仅有存者,此后渐不然矣。

    万历初年,弹治江陵公者尚不乏人,至冯珰则无片言及之。

    即其侄都督冯邦宁,及名下用事大珰张大受,亦无人指及之。

    迨冯珰将败,最初言者,亦不过借司房徐爵牵及之耳。未几,追论者连篇累牍,谚所云“打死虎”也,可以观世变矣。

    冯邦宁者,珰保之侄,以恩泽历官左都督,恃保势横于长安,莫敢与抗。偶与江陵之长班名姚旷者遇,诃辱之,旷不逊,因相争斗,为邦宁徒御棰击稍过,归诉于主人,即遣人述其事于冯珰,珰呼邦宁至,杖之四十,褫其冠服,不许朝参。当时江陵曲媚冯,以固权宠,而能折辱其侄乃尔,珰以江陵片言,不难笞犹子以谢过,似亦非他内官所及。

    邦宁又遇大司寇刘白川应节不避道,刘叱之下马,今六卿未必有此事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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