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○内阁 【乡试怪事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补遗

    正统六年辛酉,江西主考官礼部主事林璧、湖广岳州府通判林文秸,同考官浙江鄞县致仕教谕钱绅,取中举人胡皞,治《易》刊程家人卦彖辞义,“九五阳刚”误作“六五柔顺”,为御史邱俊所劾,并言湖广试录,自增知贡举官二员俱有罪,皞当斥回肄业,三考官宜治罪,如湖广例者,亦宜禁革。上允之。国初外省考官,俱用教职,至弘治间,始间用京官,寻废罢矣,何以英宗初年即有京官典试?且其副林文秸者,为永乐乙未庶常,虽云名士,乃邻省有司也,何以得并列,又分考?教官岂少人,而以休致者承乏耶?又会试始有知贡举官,岂乡举所得僭称,当时典制,了不可晓。即纪述诸书,更无有及此等事者。惟宣德己酉,编修董璘主浙江试,正统丁卯,修撰许彬主福建试,则奉钦遣以出,亦未定制也。

    又正统十二年,山西乡录内《诗经》题“维周之桢”,以“桢”字犯楚昭王讳,为礼部所纠,上宥之,但令罚俸。今若如例回避,将无题可出矣。又景泰五年,山西乡试录刊《中庸》义一篇,考官徐霖批云:文与人同,理与人异。宣府巡抚都御史李秉劾之云:如霖所云,则蹈袭雷同之文,且戾旨背理,今其文不然,宜追霖彩币入官。景帝从之,此等批语,亦常事,何至吹毛若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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