奄宦之祸,历汉、唐、宋而相寻无已,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。汉、唐、宋有干与朝政之奄宦,无奉行奄宦之朝政。今夫宰相六部,朝政所自出也。而本章之批答,先有口传,后有票拟。天下之财赋,先内库而后太仓。天下之刑狱,先东厂而后法司。其他无不皆然。则是宰相六部,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。
人主以天下为家,故以府库之有为己有,环卫之强为己强者,尚然末王之事。今也衣服、饮食、马匹、甲仗、礼乐、货贿、造作,无不取办于禁城数里之内,而外庭所设之衙门,所供之财赋,亦遂视之为非其有,哓哓而争。使人主之天下不过此禁城数里之内者,皆奄宦为之也。
汉、唐、宋之奄宦,乘人主之昏而后可以得志。有明则格局已定,牵挽相维,以毅宗之哲王,始而疑之,终不能舍之,卒之临死而不能与廷臣一见,其祸未有若是之烈也!
且夫人主之有奄宦,奴婢也,其有廷臣,师友也。所求乎奴婢者使令,所求乎师友者道德。故奴婢以伺喜怒为贤,师友而喜怒其喜怒,则为容悦矣;师友以规过失为贤,奴婢而过失其过失,则为悖逆矣。
自夫奄人以为内臣,士大夫以为外臣,奄人既以奴婢之道事其主,其主之妄喜妄怒,外臣从而违之者,奄人曰:“夫非尽人之臣与,奈之何其不敬也!”人主亦即以奴婢之道为人臣之道,以其喜怒加之于奄人而受,加之于士大夫而不受,则曰:“夫非尽人之臣与,奈之何有敬有不敬也!盖内臣爱我者也,外臣自爱者也。”于是天下之为人臣者,见夫上之所贤所否者在是,亦遂舍其师友之道而相趋于奴颜婢膝之一途。习之既久,小儒不通大义,又从而附会之曰:“君父,天也。”
故有明奏疏,吾见其是非甚明也,而不敢明言其是非,或举其小过而遗其大恶,或勉以近事而阙于古则,以为事君之道当然。岂知一世之人心学术为奴婢之归者,皆奄宦为之也。祸不若是其烈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