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读史 曹公二首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曹公欲以爱女嫁丁仪,五官中郎将曰:“妇人观貌,而丁仪目眇,恐爱女不悦。”后公与仪会,因坐而剧谈,勃然起曰:“丁掾好士,即使其两目盲,犹当嫁女与之,何况但眇。

    是儿误我!”呜呼!曹公爱才而忘其眇,爱才而忘其爱,爱才而忘其女之所不爱,若曹公真可谓爱才之极矣!然丁掾亦何可当也?夫人以目眇为病,而丁掾独以目眇见为奇,吾是以知曾公之具眼矣。是故独能以双眼视丁掾也。是故丁掾可以失爱女,而不可以失岳翁!纵可以不称岳翁,而不得不称以知已之主!

    又

    魏武病头风,方伏枕时,一见陈琳檄,即跃然起曰:“此愈我疾!此愈我疾!”夫文章可以起病,  是天下之良药不从口入而从心授也  即起于见文章,是天下之真药不可以形求,而但可以神领也。夫天下之善文章,如良医之善用药,古今天下亦不少矣。故不难于有陈琳,而独难于有魏武。设使呈陈琳之檄于凡有目者之前,未必不皆以为好,然未必递皆能愈疾也。

    唯愈疾,然后见魏武之爱才最笃,契慕独深也。故吾不喜陈琳之能文章,而喜陈琳之遇知己。

    盖知己甚难,虽琳亦不容不怀知己之感矣。唐之明皇,岂不是能文章者?然杜甫《三大礼赋》,浩然“不才”诗,已弃之如秦、越人矣,况六朝之庸主哉!况沈、谢引短推长,僧虔秃笔自免,孝标空续《辨命》哉!


如果你对焚书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焚书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