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比部周,至和中以殿中丞知益州成都县,其妻卧疾,二婢致药以杀之。薛执二婢送官,劾之伏罪,一婢妊娠已数月,薛以牒诉其诈,遂俱就戮。既而婢与所妊之子形见其室,诉于薛曰:“儿不当死,何以枉害我”昼夜聆其语,然家有吉凶鬼亦以报。薛后监凤翔府太平宫,则鬼不至,他所则来。嘉中,薛自尚书外郎出典涪州,行至始平县,鬼曰:“公将死,无用往。”即乞分司归长安,不逾年遂卒。
评曰:“父母杀子,于官理置而不论,矧在胞中形气未具者乎而遽有冤死之诉,岂释氏所谓冤宿世者如是耶
卷九 ○薛比部类别:子部
作者:宋·张师正 书名:括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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