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○韩元卿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张师正 书名:括异志

    韩元卿,泗州人也,景五年第进士,皇中为陕州推官监司,俾鞠狱于武昌。事讫,归夷陵,至荆州黄潭驿,忽持刀自刭,喉虽断而未死。祖择之时为荆湖北提刑,韩之同年进士也,即视之。韩不能语,但举手如索纸笔状,因授之,书云:赃滥分明,罪宜处斩。乃弃笔于地。祖命取桑根线缝其创,自以手褫去,翌日遂卒。先是元卿调于京师,绐称无妇,娶富室之女,资送良厚。洎挈之到任,则故妻在焉,有男女数人矣。富人之女欲以书诉于家,则提防甚密,无由而达,岁余悒抑而卒。又不敢权厝于外,但裹以茵席,瘗于廨宇之隙地,韩既死,方具枢而敛焉。赃滥之诛,岂非此耶


如果你对括异志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括异志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