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注:绍兴元年,以江、洪、筠、袁、虔、吉州、兴国、南康、临江、南安军为江南西路。四年,拨南康军依旧隶江南东路
洪州,太平兴国六年,析南昌县置新建县。
虔州,太平兴国八年,以险江镇置兴国县,以九州镇置会昌县。
吉州,太平兴国九年,置吉水县。至和元年,以报恩镇置永丰县。熙宁四年,以万安镇置万安县。
袁州,雍熙元年,以宜春县地置分宜县。
抚州,开宝三年,以宜黄场复置宜黄县—宝五年,以金溪场置金溪县。
筠州,太平兴国三年,以高安监步镇置新昌县。
兴国军,太平兴国二年置。乾德五年,以大冶场置大冶县,属鄂州,太平兴国二年来属。太平兴国二年,以鄂州通山县来属。
南安军,淳化元年置,以虔州大庾县建军,以县为治所,以虔州南康县、上犹县来属。
临江军,淳化三年置。
建昌军,太平兴国四年,改建武军为建昌。淳化二年,以抚州南丰县来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