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李正已献钱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续笔

    唐德宗初即位,淄青节度使李正己,畏上威名,表献钱三十万缗。上欲受之,恐见欺,却之则无辞。宰相崔祐甫,请遣使慰劳淄青将士,因以正己所献钱赐之,使将士人人戴上恩,诸道知朝廷不重货财。上悦从之。正己大惭服。天下以为太平之治,庶几可望。绍兴三十年,镇江都统制刘宝乞诣阙奏事,朝廷以其方命刻下,罢就散职。宝规取恩宠,扫一府所有,载以自随,巨舟连樯,白金至五舰,他所赍挟皆称是。其始谋盖云此行不以何事,必可力买。既至,越趄国门,不许入觐,或以谓欲上诸内府。予时为枢密检详,为丞相言:“援祐甫所陈,乞以宝所赍等第赐其本军,明降诏书,遗一朝士以宝平生过恶,告谕卒伍,使知明天子惠绥恻怛之意。或宝靳固奄有,仞为己物,则宜因人之言,发命诘问在行之物,本安所出,今安所用?悉取而籍之。就其舟楫,北还充赐,尤可以破其溪壑无厌之谋。”汤岐公当国,不能用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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