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一 共工氏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三笔

    礼记祭法、汉书郊祀志,皆言共工氏霸九州,以其无录而王,故谓之霸。历志则云:“虽有水德,在火木之间,非其序也。任知刑以强,故伯而不王。周人迁其行序,故易不载。”注言:“以其非次故去之。”史记律书:“颛帝有共工之陈,以平水害。”文颖曰:“共工,主水官也。少昊氏衰,秉政作虐,故颛帝伐之。本主水官,因为水行也。”然左传郯子所叙黄帝、炎帝五代所名官,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。杜预云:“共工氏以诸侯伯有九州者,在神农之前,太昊之后,亦受水瑞,以水名官。”盖其与炎、黄诸帝,均受五行之瑞,无所低昂,是亦为王明矣。其子曰后土,能平九州,至今祀以为社。前所纪谓“周人去其行序”,恐非也。至于怒触不周之山,天倾西北,地不满东南,此说尤为诞罔。洪氏出于此,本曰“共”,左传所书晋左行共华、鲁共刘,皆其裔也。后又推本水德之绪加水于左而为“洪”云。尧典所称“共工方鸠僝功”,即舜所流者,非此也。时以名官,故舜命垂为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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