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 潜火字误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今人所用潜火字,如潜火军兵,潜火器具,其义为防。然以书传考之,乃当为熸。左传襄二十六年,楚师大败,王夷师熸。昭二十三年,子瑕卒,楚师熸。杜预皆注曰:“吴、楚之间谓火灭为熸。”释文音子潜反,火灭也,礼部韵将廉反,皆读如歼音。则知当曰熸火。
(快捷键:←)
上一页
  
回书目(快捷键:Enter)
  
下一页
(快捷键:→)
如果你对
容斋三笔
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
点击这里
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
容斋三笔
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