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宗室补官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三笔

    寿皇圣帝登极赦恩,凡宗子不以服属远近,人数多少,其曾获文解两次者,并直赴殿试;略通文墨者,所在州量试,即补承信郎。由是入仕者过千人以上。淳熙十六年二月、绍熙五年七月,二赦皆然,故皇族得官不可以数计。偶阅唐昭宗实录载一事云:“宗正少卿李克助奏:‘准去年十一月赦书,皇三等以上亲无官者,每父下放一人出身;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,与出身。寺司起请承前旧例,九庙子孙陪位者,每父下放一人出身,共放三百八十人。其诸房宗室等,各赴陪位纳到文状,共一千二十七人。除元不赴陪位,及不纳到状,及违寺司条疏,不取宗室充系落下外,系三百八十人,合放出身。’敕准赦书处分。”予按昭宗以文德元年即位,次年十一月南郊礼毕肆赦,其文略云:“皇三等以上亲,委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量与改官,无官者,每父下放一人出身;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,与出身。”然则亦有三等五等亲、陪位与不陪位之差别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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