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 周世宗好杀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史称周世宗用法太严,群臣职事,小有不举,往往置之极刑,予既书于续笔矣。薛居正旧史记载其事甚备,而欧阳公多芟去。今略记于此。樊爱能、何徽以用兵先溃,军法当诛,无可言者。其他如宋州巡检供奉官竹奉璘以捕盗不获,左羽林大将军孟汉卿以监纳取耗,刑部员外郎陈渥以检田失实,济州马军都指挥使康俨以桥道不谨,内供奉官孙延希以督修永福殿而役夫有就瓦中啖饭者,密州防御副使侯希进以不奉使者命检视夏苗,左藏库使符令光以造军士袍襦不办,楚州防御使张顺以隐落税钱,皆抵极刑,而其罪有不至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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