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 六经用字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六经之道同归,旨意未尝不一,而用字则有不同者。如佑、祐、右三字一也,而在书为佑,在易为祐,在诗为右。惟、维、唯一也,而在书为惟,在诗为维,在易为唯,左传亦然。又如易之无字,周礼之法、视、薧、鲜、齍、罪、?、(上西下木)、斞、杀、簭等字,他经皆不然。今人书无咎、无妄,多作无,失之矣。孝宗初登极,以潜邸为佑圣观,令玉册官篆牌。奏云:“篆法佑字无立人,只单作右字。”道士力争,以为观名去人,恐不可安迹。有旨特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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