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五 杯水救车薪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孟子曰:“仁之胜不仁也,如水胜火,今之为仁者,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,不熄,则谓之水不胜火。”予读文子,其书有云:“水之势胜火,一勺不能救一车之薪;金之势胜木,一刃不能残一林;土之势胜水,一块不能塞一河。”文子周平王时人,孟氏之言盖本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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