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六 岁后八日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三笔
东方朔占书,岁后八日,一为鸡,二为犬,三为豕,四为羊,五为牛,六为马,七为人,八为谷。谓其日晴,则所主之物育,阴则灾。杜诗云:“元日到人日,未有不阴时。”用此也。八日为谷,所系尤重,而人罕知者,故书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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