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○辨知后典误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周必大 书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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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藩镇于邸院,有知后官。《五代会要》载曾任节度至刺史等,则责本道进奏知后院状。唐明宗问赵凤:“进奏官此外何官?”凤曰:“府县发递知后之流。”上曰:“乃吏卒耳。”本朝诸县至今各有之,掌付受往来文书,其来已久。杨大年《别集》第六卷答《董太传书》云“本县知后官送到书一封”,此其证也。予年十五六时,见一亲戚初权县,知后典展参怒曰:“汝卤莽,乃以只候为知后乎?”予窃哂之。后十余年,则所在往往改称只候矣。比官湖南,读新修《长沙志》亦用只候字。因命搜旧牍,惟五十年前,潮阳刘方明为守,曾令改正,随即如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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