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 赵杀鸣犊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汉书刘辅传:“谷永等上书曰:‘赵简子杀其大夫鸣犊,孔子临河而还。’”张晏注曰:“简子欲分晋国,故先杀鸣犊,又聘孔子。孔子闻其死,至河而还也。”颜师古曰:“战国策说二人姓名云:鸣犊、铎犨。而史记及古今人表并以为鸣犊、窦犨。盖‘铎’、‘犊’及‘窦’,其声相近,故有不同耳。今永等指鸣犊一人,不论窦犨也。”韩退之将归操亦云:“孔子之赵,闻杀鸣犊作。”予按今本史记孔子世家,乃以为窦鸣犊、舜华。说苑权谋篇云:“晋有泽鸣、犊犨。”其不同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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