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 富公迁官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富韩公庆历二年以右正言知制诰报聘契丹,还,除吏部郎中、枢密直学士,不受。寻除翰林学士,又不受。三年,除右谏议大夫、枢密副使,力辞。乃改资政殿学士,而谏议如初,公受之。又五月,复为副枢。盖昔时除目才下,即时命词给告,及其改命,但不拜执政,而犹得所进官。用今日官制言之,是承议郎、[旧为正言。]中书舍人[旧知制诰。]而为太中大夫、[旧为谏议。]资政殿学士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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