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二 州升府而不为镇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四笔

    州郡之名,莫重于府,虽节镇不及焉,固未有称府而不为节度者。比年以来,升蜀州为崇庆府,剑州为隆庆府,恭州为重庆府,嘉州为嘉定府,秀州为嘉兴府,英州为英德府。蜀、剑既有崇庆、普安军之额,而恭、嘉以下独未然,故幕职官仍云某府军事判官、推官,大与府不相称,皆有司之失也。信阳军一小垒耳,而司户参军衔内带兼节推,尤为可笑。顷在中都时,每为天官主者言之,云亦不必白朝廷,只本案检举改正申知足矣。乃曰:“久例如此。”竟相承到今。文安公尝为左选侍郎,是时,未知此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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