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四 郎中用资序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
容斋四笔
国朝官制既行,除用职事官,不问资序高下,但随阶品,而加行、守、试以赋禄,郎中、员外郎亦自为两等,颇因履历而授之。后来相承,必欲已关升知州资序者为郎中,于是拜员外郎者具改官后实历岁月申吏部,不以若干任,但通理细满八考则升知州,乃正作郎中,别命词给告。顷尝有旨,初除郎官者,虽资历已高,且为员外,候吏部再申,然后升作郎中。近岁掌故失之,故李大性自浙东提刑除吏部,时佐自大理正除刑部,徐门元自大府丞除都官,岳震自将作少监除度支,其告内即云郎中,与元指挥戾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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