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○社稷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罗璧 书名:
罗氏识遗
《礼》:社,祭土,其神曰句龙,以治平水土也;稷,祭谷,其神曰后弃,以教稼穑也。地广不能遍敬,故封五土为坛而祭之;谷多不能尽祀,故聚五谷为单而祭之。然独祀粟者,以首种为百谷长。《尔雅》粢盛亦释稷。土神之祀于家,曰中ニ,屋开其上取明,《诗》曰陶复、陶穴是也。其中穴明,雨四ニ之,因名室中曰中ニ,后世易为屋漏。朱文公谓当于屋中祭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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