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○冥官历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罗璧 书名:
罗氏识遗
赵清献公平生所为,夜必衣冠焚香,拜告天地。范文正公每寝,即计一日食饮之费及所为之事,必求称之。司马温公曰:吾无过人者,但平生所为,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。《东坡志林》有死而复生者问冥官如何修身可以免罪,冥官曰:子宜置一卷历,昼日之所为,暮夜必记之,但不记者,是不可言、不可作也。又记前辈诗曰:怕人知事莫萌心。余谓赵、范、司马之所为,如左监右史之在侧也。贤者之所为尚如此,若《志林》所谓冥官历,我辈当各置一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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