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七 ◎刘节妇
类别:子部 作者:元·陶宗仪 书名:
南村辍耕录
刘节妇、冀之衡水人,通古文孝经小学书,适同郡曹泰财。红巾陷河朔,因避兵联城村。贼掩至,大掠。见节妇居群人中,特妍整,持刀驱之行。节妇曰:“吾妇人,惟知从夫而已,不从贼也。”贼欲移其心,乃盛陈金玉珠玑,仍用锦绣衣服被节妇身,节妇裂碎之强拥上马,堕地者数四。贼怒,绳其项,就马上曳之。节妇以手爪地,以头触石流血,骂贼不绝声,遂遇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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