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披秉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文惟简 书名:虏庭事实

    胡儿自古以来,披发左衽,习以为俗,安知有衣冠之法为可贵耶?顷年初创台,有女真、契丹之人,有为公相尚书侍郎者,从汉法,例当“披秉”。皆病头闷、身痒,反以为苦。译而语人曰:“都被尔汉人立法,拘束杀我辈也,受苦受辱。”此诚可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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